本所結婚登記拍照專區設計概述:
結婚拍照區命名為「Mr.&Mrs.情定他里霧」-牽手一世情
運用斗南鎮舊名他里霧做標題,背板設計結合了斗南鎮最經典的日式火車站,代表我們即將從斗南鎮搭乘我們的幸福列車啟航了~
讓每對結婚的新人在人生最重要的時刻留下獨特紀念,是本所結婚專區的初衷,因而精心打造以「清新、輕鬆、浪漫」風格的結婚專區,歡迎新人們一同來捕捉美麗的瞬間留下雋永的記憶。
現場同時提供結婚拍照道具,供新人拍照時發揮創意,不管哪個角度拍都很漂亮,相機拍不停,營造結婚幸福歡樂氣氛,更為快門按下的瞬間,定格永恆的回憶,歡迎結婚新人到本所辦理結婚登記,帶回屬於您的幸福回憶。
新婚誌喜!
~別忘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結婚登記日是婚姻生效日~
結婚之要件及效力
形式要件
1.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
2. 須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證人須年滿20歲完全行為能力人)
3. 應由雙方向戶政事務所為結婚之登記。
實質要件
結婚當事人須達法定年齡、非近親結婚、非監護關係存續中、非重婚等。
效力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即生效力,有無宴客或舉行公開儀式都沒有關係。
要到哪一個戶政事務所登記?
1.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或在國外結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2. 若需同時辦理遷入戶籍,則應選擇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舉個例子來說:若阿明要遷戶籍到雲林縣斗南鎮,則他們就直接到雲林縣斗南戶政事務所(中心所)辦理結婚登記與遷入登記即可。
注意:97年5月23日前已符合舊法結婚之形式要件, 或國外結婚已符行為地法者,其婚姻係屬有效,可由單方單獨辦理哦!
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辦理結婚登記時請攜帶以下文件:
1. 結婚書約。
2. 雙方之戶口名簿。
3. 雙方之國民身分證。
4. 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或數位相片。
5. 換領國民身分證各50元規費、戶口名簿各30元規費。
注意:
1. 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結婚證明或已向當地政府辦妥結婚登記(或結婚註冊)之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加註「符合行為地法,生效日期為O年O月O日」之字樣。
2. 結婚當事人一方為外國籍者,另應檢附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於原核發機關核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經外交部公告之特定國家人士,已取得內政部移民署依法核發之永久居留證者,亦同。
3. 經外交部公告之特定國家,國人與特定國家人士結婚須先於外籍配偶之原屬國完成結婚登記後,備齊結婚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面談,再持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向國內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關於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立法院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同性婚姻於108年5月24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