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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終止收養登記應備證件?
  1. 終止收養書約或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2. 收養人及被收養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被收養人應換領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詳見http://www.ris.gov.tw/187)。 
  3. 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提憑法院許可終止收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辦理。 
  4. 終止收養,應以書面為之。若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最後異動時間:2017-11-09 下午 05: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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